为加强员工管理,促进员工良好生活学习习惯的养成,公司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寝室卫生检查中两次不合格的寝室,对所有寝室成员进行通报。
3、寝室卫生检查中三次不合格的寝室,对所有寝室成员进行通报批评。
4、寝室卫生检查中三次以上不合格的寝室,对所有寝室成员进行警告处分。
5、学校抽查两次不合格或学院检查三次不合格的寝室,取消该寝室成员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凡是早读、上课、晚自习无故缺席(两次迟到记一次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通报批评,
一学期累计旷课11至20学时或擅自外出二天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累计旷课21至30学时或擅自外出三至四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学期累计旷课31至40学时或擅自外出五至七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一学期累计旷课41至50学时或擅自外出八至十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学期累计旷课50学时以上或擅自外出十天以上者,给予退学处分;
三、 对在寝室卫生、上课、早读、晚自习四项检查中惩罚累计达到五次的员工进行严重警告处分。
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返寝,夜晚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进行高声谈笑、打闹、喧哗等影响他人正常作息的行为。
2.夜间作息时间不得无故外出,特殊情况要向辅导员请假,否则作违纪处理。
3.学院员工会人员将会不定期对各宿舍进行夜间检查,如发现未按时就寝则对其进行以下处罚:
(2)若缺勤两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在学院内通报处分。
(3)若缺勤三次给予警告处分,在学院内通报处分决定。
(4)若缺勤三次以上无故夜不归宿情况,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并在学院内通报处分决定,取消该生一年内所有评奖评优助学资格。
4. 所有同学必须遵守晚上23:00以前熄灯上床休息,早上07:40以前必须起床并搞好寝室内务到所上课教室早读。
(3)若违规三次给予警告处分,在学院内通报处分决定。
(4)若违规三次以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学院内通报处分决定,取消该同学一期内所有评奖评优助学资格。
(2)若发现两次玩游戏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在学院内通报处分决定。
(3)若发现三次玩游戏者给予警告处分,在学院内通报处分决定,取消该生一年内所有评奖评优助学资格。
(4)若发现晚上十一点以后还在玩游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通知其家长。
1、对党员的要求:没有达到“四项检查”(寝室卫生、早读、上课、晚自习)要求的,一次:通报批评,两次:进行党内处分,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将上报组织部并建议对其进行开除党籍处分;对预备党员,将延期转正;对发展对象的要求:一经出现上述违纪现象将不考虑发展成党员。
2、对于现任团总支员工会干部及班团干部,在“四项检查”中没有达到要求的,一次:通报批评,两次:警告处分,三次以上(含三次):严重警告处分。
3、对于往届团总支员工会干部及班团干部,在“四项检查”中没有达到要求的,一次:通报批评,两次:警告处分,三次以上(含三次):严重警告处分。
4、对于为学校或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在入党、评优评奖中,可以优先考虑并适当放宽条件。
5、因违纪未达到学校相关要求或者影响学校整体形象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做退学处理。
六、上述所有惩罚达到警告处分及以上都将通报给该生家长。
七、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软件服务外包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所有。
附:(1)对于寝室卫生检查由生活纪检委员与心理健康委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