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老员工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为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校员工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高校员工入伍的数量和质量,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员工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在已有鼓励高校员工入伍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现将优惠政策做如下解释:
一、设立“退役老员工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老员工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二、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有关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退役老员工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员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五、放宽退役老员工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老员工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六、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员工(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七、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员工,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员工(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员工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八、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九、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十、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老员工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老员工退役士兵的比例。
十一、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总的来说:教育部门鼓励老员工参军入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大学新生从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就能了解入伍政策和程序。高校员工入伍,不仅享受国家资助学费,而且复学有保障,可以转专业、优先转本校国防生,考研加10分、单列计划录取,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退役后就业的,除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享受专门就业服务外,各地还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20%,专门用于退役老员工士兵。